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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丽水市人口计生委特殊情况生育审批小组讨论,同意周卫华、徐青萍等15对夫妇再生育一胎。
同意再生育一胎夫妇名单如下:
周卫华、徐青萍夫妇 松阳县西屏镇
吴金灯、任巧玲夫妇 景宁县标溪乡
刘明良、季云花夫妇 龙泉市龙渊镇
林明君、玉学燕夫妇 缙云县大源镇
黄新伟、吴伟倪夫妇 青田县鹤城镇
刘 波、郑财芬夫妇 青田县鹤城镇
陈观利、沈绍玲夫妇 庆元县松源镇
李昌求、吴孔霞夫妇 庆元县松源镇
饶伟平、杨惠勤夫妇 莲都区紫金街道
周建平、池晓芬夫妇 莲都区万象街道
郑家和、叶会燕夫妇 缙云县东渡镇
宋小雨、姚海燕夫妇 缙云县五云镇
叶伟阳、李海莲夫妇 缙云县东渡镇
钭政伟、项晓华夫妇 缙云县五云镇
杨礼云、李慧玲夫妇 缙云县东渡镇
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