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:计生委 > 投诉咨询 > 为您解答
一方未生育过,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,是否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
来源:       发布时间:2005-08-10

     经批准,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。
推荐】 【打印】 【关闭
        相关文章
·丽水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Copyright 2004-2005 版权所有
·技术支持:浙江正阳网络